- 防止手机拍照窃密
-
- 发布时间:2016-12-20
2015年底,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境外网站刊登1份机密级国家秘密。经查,2015年12月,H市指挥部下发了1份机密级文件。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,H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、院长杨某从市委政法委领取文件后,当日下午转交人事科科长徐某,要求写出方案上报,徐某立即安排人事科科员周某撰写方案。当日下午,该院党办工作人员王某到人事科办公室,看到周某正在处理该文件,趁其不备,用手机偷拍了该文件,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好友余某。余某又转发给李某,李某将照片提供给苏某翻拍。12月8日,某境外网站刊登了该文件照片,造成泄密。事件发生后,王某、余某、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苏某取保候审。有关部门对杨某进行了约谈,责令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,取消年度评优资格,扣罚当月职务津贴,责令周某作出深刻检查,取消年度评优资格,并内部通报批评。
(市局宣教办供稿)